近日,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出台《东北农业大学老年社团章程》,对东农老年社团(以下简称“社团”)及协会进行了规范,阐明了社团宗旨和定位,提出社团具体的管理办法。遵循社团章程,东农老年康乐社团针对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开展的“比赛活动月”,出台《东农老年社团比赛积分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积分管理规定”),以降低比赛对抗性、增加活动趣味性、提高活动参与性为目的。现将“积分管理规定”说明如下:
一、离退休人员在“比赛活动月”中依次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成绩以积分的形式进行累积。
二、单项比赛按参与总人数百分比进行计分。比赛成绩排名在该项前25%的参赛人员计10分;排名在26%~50%的计8分;排名在51%~75%的计6分;排名在后25%的计5分。报名未参赛及未完成比赛人员记0分。
三、单项比赛成绩排名在该项前25%的参赛人员获得Ⅰ类奖品。
四、在各单项比赛中均未进入前25%排名(积10分)的参赛人员,在“比赛活动月”所参加各单项比赛得分累加后进行排名。排名在总名次前25%的参赛人员获得Ⅰ类奖品;排名在26%~50%的人员获得Ⅱ类奖品;排名在51%~75%的获得Ⅲ类奖品;排名在后25%的获得Ⅳ奖品。
五、奖品不累计,排名计算时涉及小数均进位。
六、各单项比赛结束后,对该项参赛人员成绩进行公示;“比赛活动月”结束后,对参与人员总积分进行公示。
七、西区、王兆、乳品活动室,根据现有条件设置比赛,计分、积分原则同上。不能重复参与其他活动室比赛。
东农老年康乐社团
单项比赛及积分示意图
单项比赛
获得Ⅰ类奖品 |
积分 |
积分 |
积分 |
成绩1~25%成绩26~50%成绩51~75%成绩76~100% |
备注:百分比为该项参赛总人数。
积分奖励(在各单项比赛中均未进入前25%排名的参赛人员进行积分奖励)
获得Ⅰ类奖品 |
获得Ⅱ类奖品 |
获得Ⅲ类奖品 |
获得Ⅳ类奖品 |
积分1~25%积分26~50%积分51~75%积分76~100% |
备注:百分比为未获Ⅰ类奖品的参赛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