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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报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会同离退休党委,抓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离退休教职工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向离退休教职工通报学校的重大事项。

(三)深入到离退休教职工中去,了解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生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离退休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负责地向学校党政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请学校和有关部门解决离退休教职工的实际问题。

(四)负责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各协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及参观考察学习。

(五)负责黑龙江省老干部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分校招生、教学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

(六)管理、使用好离退休教职工有关经费,定期公布经费开支情况。

(七)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安排离退休教职工健康体检。切实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慰问、祝寿,生病住院探视并指导协助原单位处理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的丧葬事宜。

(八)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和余热,协调老科协、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动员、组织离退休干部、教师专家参与学校关工委、老科协、教学督导、服务社会、特色教育等工作。

(九)做好离退休队伍的安全与稳定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离退休工作情况。

(十)负责离退休工作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教职工方面的工作。

(十一)做好本部门的职工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到服务热心、办事细心、工作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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